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87520000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1-27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藥事法》相關條文,旨在解決必要藥品短缺問題,強化監測和查核機制,以保障國人健康。草案參考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要求藥商定期申報必要藥品的製造、輸入和供應情形,並擴大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藥商、監管單位和國人,更有效地監測和管理必要藥品的供應,減少缺藥情況,保障國人生命、身體和健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必要藥品的許可證持有藥商、監管單位和國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和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要求必要藥品的許可證持有藥商定期申報相關資訊,並擴大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必要藥品的監測和查核機制,減少缺藥情況,保障國人健康;疑慮:可能增加藥商的行政負擔,需要加強監管單位的執行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其實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對藥商和監管單位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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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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