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9200000

「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05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郭昱晴等19位委員針對藥事法,指國內獸醫臨床長期仰賴人用藥,但藥商推銷、購買主體與分裝標示規範未納入動物診療機構,造成獸醫師「合法使用、非法取得」。修法欲將動物診療機構納入並建立用藥流向追蹤。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藥商可合法向獸醫師供應人用藥資訊與藥品、動物醫院取得法定採購地位,主張確保動物醫療用藥可及性。
主要影響對象
獸醫師與動物診療機構、藥商、飼主及衛福、農業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藥事法第三十三、五十、五十三、一百零二條,將動物診療機構納入合法推銷與處方藥購買主體、放寬人藥轉供動物使用的分裝標示限制、明定獸醫師得親自調劑並建立紀錄與流向追蹤(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終結藥商不敢供貨、保障動物醫療可及性、建立流向追蹤;疑慮:放寬分裝與調劑限制恐影響藥品安全與管理,跨部會權責待磨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與動物保護法修法相互配套,建議對照各修正條文與權責分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藥事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三,看解析 ›「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並自看解析 ›函,為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並自114年10月1日生效,請看解析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五十五看解析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