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強化防詐攔阻、提升溯源查緝與量刑實效,解決高額詐欺案件頻發和現行制度不足問題。草案擬針對疑似被害人預警、跨業資訊合作、虛擬資產返還等面向進行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挽回損失、強化詐欺犯罪防制機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犯罪被害人、詐欺行為人及相關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疑似被害人預警、跨業資訊合作、虛擬資產返還、詐欺行為人自首與自白減刑要件及量刑標準等面向。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防詐攔阻、提升溯源查緝與量刑實效;疑慮:修正條文可能增加司法機關工作量、影響詐欺行為人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各界對修正條文的意見,以確保修法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2-12,2025-12-1
交付審查2025-12-12,2025-12-1
委員會審查2025-12-17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廖偉翔等29人,鑑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後,高額詐欺案件仍屢見不鮮,且最高法院一百十三年度台上大字第四○九六號裁定,將犯罪所得限縮為行為人個人實際取得之金額,致實務在追訴犯罪與保障被害人損害填補間產生落差。另現行制度於疑似被害人預警、跨業資訊合作、未提領款項及虛擬資產之返還、詐欺行為人自首與自白減刑要件及量刑標準等面向仍有不足。為強化防詐攔阻、提升溯源查緝與量刑實效,爰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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