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7540000

「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重點在於將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資格條件,從戶籍關係擴大到實際負擔照顧責任的二親等以內親屬,避免僵化的戶籍規定限制真正承擔照顧責任的家屬。草案希望解決實際承擔身心障礙者照顧責任之家屬被排除在外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實際承擔身心障礙者照顧責任的二親等以內親屬,享有使用牌照稅免徵,減輕其經濟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實際承擔身心障礙者照顧責任的二親等以內親屬。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真正承擔照顧責任的家屬得以享有稅收優惠,減輕經濟負擔;疑慮:可能增加稅收減免的財務壓力,如何認定照顧責任可能存在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財務影響及認定標準的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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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12-12,2025-12-1
交付審查2025-12-12,2025-12-1
委員會審查2025-12-29
委員會審查2025-12-31
委員會發文2026-01-05

案由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鑒於我國於2025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為因應超高齡社會之實際照顧需求,以及考量生活照護之多元家庭型態,應以負擔照顧事實作為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核心要件,以避免實際承擔身心障礙者照顧責任之家屬被僵化的戶籍規定所排除在外,為使真正承擔照顧責任之二親等以內親屬皆得以享有使用牌照稅免徵,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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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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