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以強化防詐措施、回應實務需求,並解決最高法院對「犯罪所得」解釋與立法原意不符的問題。該草案旨在降低民眾財產損失、保障被害人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挽回財產損失、強化整體防詐措施;解決實務上對「犯罪所得」解釋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民眾財產安全、金融與虛擬資產業者、司法實務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強化金融與虛擬資產業者合作、限制接取詐欺網站、明確「犯罪所得」定義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防詐措施、保障被害人權益、回應實務需求;疑慮:條文修正可能過於寬泛、限制個人權益、影響金融與虛擬資產業者營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條文修正對各方權益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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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2-05,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2-05,2025-12-0
委員會審查2025-12-17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徐富癸等16人,有鑑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113年7月上路後,政府已強化金融與虛擬資產業者合作、提前攔阻疑似受害民眾、加速返還未提領款項,並在必要時限制接取詐欺網站;但高額詐騙仍頻繁發生,民眾財產損失持續攀升。另最高法院近期就「犯罪所得」之解釋與立法原意不符,恐影響被害人權益與打詐成效。為強化整體防詐措施並回應實務需求,爰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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