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主要針對評鑑、換照等程序之規定進行調整,以符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保障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權益和新聞自由。該修正案旨在落實財產權之保障,確保相關程序之合法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維護其權益和新聞自由,解決現行法規與司法判決之間的落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其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與評鑑、換照等程序相關的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權益,落實財產權保障,確保新聞自由;疑慮:可能影響現行法規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監管,涉及新聞自由和財產權的平衡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其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權益、新聞自由及財產權保障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2-05,2025-12-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2-05,2025-12-0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關於評鑑、換照等程序之規定,與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792號判決意旨未符,為保障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權益並捍衛新聞自由,重視其財產權之保障,爰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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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衛星廣播電視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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