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旨在提高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議過程的透明度與公正性。現行法規雖規定召開諮詢會議,但會議紀錄及委員名單未公開,導致黑箱作業的疑慮。此修正案希望藉此提升產業發展與社會信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衛星廣播電視業者了解諮詢會議意見,進而精進改善;同時有助於落實資訊公開原則,提升社會對審議過程的信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相關審議過程的透明度。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規定諮詢會議委員及會議紀錄應提供予申請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獨立機關施政透明度與公信力,促進產業發展;疑慮:公開諮詢會議紀錄可能涉及委員隱私,影響審議過程的公正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注意資訊公開與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11-07,2025-11-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11-07,2025-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6-01-02,2026-01-0
三讀2026-01-02,2026-01-0
黨團協商2025-11-20
黨團協商2026-01-02
三讀2026-01-02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5人,鑑於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明定,主管機關審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之申設、評鑑及換照時,應召開諮詢會議,惟諮詢內容影響審議結果甚重,卻屢傳諮詢意見外洩予申請人以外之第三人,申請人卻無從知悉諮詢會議之結論與評分結果,致諮詢會議淪為黑箱作業,有損程序公正與社會之信賴。為強化獨立機關施政之透明度與公信力,其諮詢會議之委員及會議紀錄自應提供予申請人,以促進衛星廣播電視業者依諮詢會議之意見精進改善,提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落實資訊公開原則,爰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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