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6500000

「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2-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旨在使各級政府和終身學習機構能就終身學習活動的資源整合與服務制定施行辦法,以滿足不同年齡和地區樂齡族群的特殊需求。草案希望藉此提升服務和照顧品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樂齡族群,解決其在終身學習過程中的特殊需求和地區差異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樂齡族群和提供終身學習服務的各級政府、終身學習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六條條文,授權各級政府和終身學習機構制定終身學習活動的施行辦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各級政府和終身學習機構能靈活因應地方需求,提供更符合實際需要的終身學習服務;疑慮:施行辦法的制定和執行可能增加行政成本,且不同地區的資源和執行力可能不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施行辦法的制定細節和執行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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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12-05,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2-05,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2人,有鑑於現行法規未明確授權各級政府、終身學習機構就終身學習活動之資源整合與服務制定其施行辦法,然各級政府或終身學習機構於提供終身學習服務時,亦須考慮不同年齡條件或地區之樂齡族群可能有其特殊需求,並須建置科技型、整合式多元學習平台或其他特殊管道,始能令服務及照顧品質符合實際需要;為使各級政府及終身學習機構得就其特殊情形或因地制宜,制定終身學習活動之施行細則或辦法,爰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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