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加強必要藥品供應的監管,要求藥商定期申報藥品製造、輸入、供應情形,並允許衛生主管機關在藥品供應不足時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以穩定藥品供應。草案也擬提高藥商在緊急事件時申請專案製造或輸入的意願,及國內藥品供應的可近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衛生主管機關即時掌握藥品供應狀況,穩定藥品供應,確保國內公共衛生需求;解決藥品供應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內藥商、衛生主管機關和民眾,特別是在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時。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藥事法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必要藥品供應監管,穩定國內藥品供應;疑慮:增加藥商的行政負擔,可能影響藥商的經營成本和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各方意見,平衡監管需求與藥商經營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委員會審查2026-01-19
委員會發文2026-01-21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自新冠疫情以來,全球政經情勢驟變,原料藥供給不穩,且藥品需求上揚,致國內外藥品供應時有呈現緊張情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求更為即時掌握必要藥品之供應,以及早提出相關因應措施,穩定藥品之供應,要求必要藥品之許可證持有藥商應定期申報該類藥品之製造、輸入、供應情形;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得知具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有供應不足之虞時,得專案核准該藥品或其替代藥品之製造或輸入,又為提高於緊急或重大影響公共衛生事件時,藥商申請專案製造或輸入之意願,及國內藥品供應之可近性,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於特定期間為藥品供應之限制;又考量國內公共衛生需求及參酌實務作業情形,爰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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