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重點在於增訂因過失毀壞氣象設施或設備的刑罰、修正民事責任究責相關規定、沒收及處置犯罪工具的規定,以及擴大法律效力至域外。目的是嚇阻破壞海纜的不法行為,解決犯罪工具設備處理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有效嚇阻破壞海纜的不法行為,保障國家安全和通訊設施的正常運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船舶所有者、操作者,以及從事海纜建設和維護的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新增第四項、修正第一項和第四項後段、增訂第七項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效嚇阻破壞海纜行為、與國際接軌;疑慮:處罰規定可能過嚴、影響船舶或機械設備所有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對修正案的意見,特別是船舶業和海纜維護單位的看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