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以因應詐欺犯罪的演變、降低被害損失,強化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防詐義務,並提升跨業聯防效能。草案旨在確保被害人權益,加速返還疑似詐欺款項或虛擬資產,並補強高額財損詐欺行為的加重規範及量刑標準。主要針對詐欺犯罪的防制和被害人權益的保障進行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盡快挽回損失,並強化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防詐能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犯罪被害人、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涉及詐欺犯罪所得的解釋、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防詐義務、跨業聯防效能的提升、高額財損詐欺行為的加重規範及量刑標準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防詐措施、保障被害人權益、提升跨業聯防效能;疑慮:加重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可能增加行政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防詐需求與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營運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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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委員會審查2025-12-03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審查2025-12-17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莊瑞雄等17人,為因應詐欺犯罪持續演變、被害損失仍居高不下,並配合最高法院一百十三年度台上大字第四○九六號刑事裁定對犯罪所得之解釋,為確保被害人權益、強化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之防詐義務、提升跨業聯防效能、加速疑似詐欺款項或虛擬資產返還,並補強高額財損詐欺行為之加重規範及量刑標準,爰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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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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