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因政府組織調整已完成,原通則所依存之組織架構已不存在。該通則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依法提出廢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內政部消防署,解決組織調整後法規不符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相關人員及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刪除「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相關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組織調整完成,相關法規需更新;疑慮:廢止後可能影響消防業務運作,需評估配套措施。
政治雷達小叮嚀
依法提出廢止,後續需評估實施影響及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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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等16人,鑑於政府組織調整已完成,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業於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行,原「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所依存之組織架構已不存在,該通則亦無繼續適用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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