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調整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針對多子家庭增加扣除額度,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鼓勵生育。現行制度僅區分第一名與第二名以上子女,未能反映多子家庭的整體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多子家庭減輕經濟壓力,解決逐胎遞增的經濟負擔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第一名子女每年扣除二十萬元,嗣後每增加一名子女,每人每年扣除額均增加五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生育、減輕多子家庭經濟負擔;疑慮:扣除額度是否足夠、財政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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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11-28,2025-12-0
交付審查2025-11-28,2025-12-0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義川、林楚茵、莊瑞雄等19人,鑒於我國與多數先進國家同樣面臨少子化挑戰,生育率持續下降,而養育成本則逐年升高。為鼓勵生育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政府雖已透過所得稅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予以補助。惟現行制度僅區分第一名與第二名以上子女,未能充分反映多子家庭隨子女人數增加所帶來之整體負擔,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全球普遍面臨少子化與人口高齡化問題,許多先進國家陸續以租稅減免、育兒津貼及公共托育等政策,作為鼓勵生育的重要手段。且各國經驗顯示,降低育兒成本與稅負負擔,有助提升生育意願並穩定家庭經濟,是提升生育率的關鍵政策方向。
二、我國雖已設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以減輕家長之托育支出,惟目前扣除額度偏低,難以反映實際育兒開銷。為鼓勵民眾生育,並兼顧逐胎遞增的經濟負擔,爰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六歲以下之子女,第一名子女每年扣除二十萬元,嗣後每增加一名子女,每人每年扣除額均增加五萬元。此舉可透過所得稅制強化育兒家庭支持,減輕經濟壓力,並作為國家長期少子化對策之一。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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