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74010000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確立政府對勞工保險基金的責任,強化勞工退休安全,解決財務失衡和社會疑慮。草案提出明確的政府撥補機制和最終支付責任法制化,以穩定勞工保險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勞工對未來退休金給付有更穩定的期待,解決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失衡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保險基金參與者及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六條,增列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撥補的明確法律基礎;修正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中央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立政府責任、強化勞工退休安全、消除社會疑慮;疑慮:政府財政負擔、法制化細節和實際執行面的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實際執行和財政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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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委員會審查2025-12-18
委員會發文2025-12-2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羅廷瑋、游顥等18人,鑒於我國勞保基金面臨財務失衡,潛藏負債快速攀升,造成國人對退休保障嚴重不安,且行政院與勞動部皆公開表示政府將負起責任,並已多次承諾對最終支付責任法制化持開放態度。為確立政府責任、強化勞工退休安全、消除社會疑慮,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勞工保險基金自2017年起即出現保費收入不足支應給付的結構性赤字,潛藏負債依2025年精算報告達13兆元。在邁向超高齡社會的情況下,龐大退休人口與薪資成長停滯,使基金財務壓力持續增加,社會對勞保是否會破產充滿憂慮。雖然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撥補,但其法律基礎僅存在於政策宣示,不具實質法律拘束力,造成制度穩定性不足,亦不利於民眾建立信任。
二、勞動部明確表示對於最終支付責任法制化持開放態度,行政院長亦表示絕不讓國人恐慌,顯示中央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法制化已具朝野共識,法制化中央政府相關責任已屬必要。
三、第六十六條增列政府撥補機制的明確法律基礎,要求中央主管機關依財務狀況及基金收支情形,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使現行的政策措施法制化,避免因政黨輪替或行政政策變動而影響勞工保險基金穩定。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中央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回應社會期待,強化制度穩定,讓勞工對未來退休金給付無須再承受不確定性。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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