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調整少年前案紀錄塗銷機制,使少年在處分或刑罰執行完畢後,若三年內未再犯案,前案紀錄將被視為未曾發生,以幫助少年重新開始。該修正旨在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意旨,預防少年再犯並保障其健全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幫助曾經觸犯法律的少年在完成處分或刑罰後,有機會重新開始,不再被前案紀錄影響,有助於預防再犯並促進社會復歸。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曾經觸犯法律的少年和相關司法、社工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調整了少年前案紀錄的塗銷條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助於少年重新開始,減少前科影響,預防再犯;疑慮:可能會被認為縱容少年犯罪,影響社會治安和司法正義。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於少年犯罪預防和權益保障的意見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1-21,2025-11-2
交付審查2025-11-21,2025-11-2
案由
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為因應少年偏差行為及犯罪態樣改變,並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意旨,促使少年保持善良品行及預防再犯,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及順利復歸社會,適度調整少年前案紀錄塗銷機制,少年前案之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受他案之處分或刑之宣告,其前案始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爰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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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少年事件處理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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