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健全氣象設施管理機制,確保氣象觀測與資料傳輸穩定運作;強化制度執行周延性,完善管理及處理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氣象服務與防災應用相關單位,解決氣象設施運作穩定性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氣象服務、防災應用相關單位及氣象設施運作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氣象設施管理,確保氣象服務穩定性;疑慮:修正條文可能增加行政負擔與經費需求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修正條文對現行氣象設施管理機制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1-14,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14,2025-11-1
委員會審查2025-12-01
委員會審查2025-12-03
委員會發文2025-12-05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徐欣瑩、游顥、楊瓊瓔等17人,有鑑於氣象設施及設備為氣象觀測與資料蒐集之重要基礎,對氣象服務與防災應用具有關鍵功能,為健全管理機制並確保氣象設施運作之穩定,爰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完善管理及處理機制,以強化制度執行之周延性,確保氣象觀測與資料傳輸之穩定運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氣象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