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以持續推動低碳交通發展和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此修正案旨在確保政策推動的延續性和穩定性,繼續鼓勵民眾購置電動車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幫助民眾繼續享有購置電動車輛的稅收優惠,促進低碳交通發展。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低碳交通、達成淨零排放目標、延續政策穩定性;疑慮:稅收減免對政府財政的影響、優惠期限延長是否足夠有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