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增訂因過失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功能正常運作之罰則,以強化氣象設施及設備之安全防護。緣起近年我國通訊海底電纜遭破壞事件頻傳,恐影響海嘯及地震預警時效,危害國家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家強化氣象設施安全,減少非法破壞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氣象設施管理單位、電信業者和國家安全相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增訂相關罰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氣象設施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疑慮:可能增加法規限制,影響產業或個人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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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委員會審查2025-12-01
委員會審查2025-12-03
委員會發文2025-12-05
案由
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灰色地帶襲擾漸增,近年我國通訊海底電纜遭受破壞之事件頻傳,恐影響海嘯及地震預警時效,甚至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為強化氣象設施及設備之安全防護,針對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增訂相關罰則,爰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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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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