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針對破壞通訊海纜等不法行為加重罰則,以有效嚇阻相關犯罪;並規範對犯罪工具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的保管與處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國家通訊安全、保護離島及對外通信運作順暢;解決犯罪工具的處置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涉及破壞通訊海纜等不法行為者、相關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所有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加重罰則並規範犯罪工具的保管與處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效嚇阻破壞通訊海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疑慮:加重罰則可能過嚴、執法標準需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於罰則加重及執行面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11-07,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07,2025-11-1
委員會審查2025-12-01
委員會審查2025-12-03
委員會發文2025-12-04
案由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鑒於近年來屢有權宜輪違規破壞我國通訊海纜之情事,嚴重影響我國對外及離島間之通信運作,甚至危及國家安全。為有效嚇阻前開不法行為,並妥善處理作為犯罪工具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保管與後續處置問題,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電信管理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