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針對改裝車輛或危險駕車所導致高分貝噪音問題,提高罰鍰額度並加重處罰夜間違規者,對於一年內違規二次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希望藉此強化噪音車嚇阻效果,改善民眾生活品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飽受噪音困擾的民眾,解決噪音車擾民問題,維護社會安寧與生活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違規改裝車輛或危險駕車的駕駛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提高罰鍰額度並增訂加重處罰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噪音車嚇阻效果,回應人民對於寧靜生活品質的期待;疑慮:處罰標準是否過嚴,是否會影響民眾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案能有效解決噪音問題同時兼顧民眾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31,2025-11-0
交付審查2025-10-31,2025-11-0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發文2025-11-19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謝龍介、牛煦庭、林沛祥、羅廷瑋、廖偉翔等16人,有鑑於民眾飽受改裝車輛、危險駕車所導致高分貝噪音之困擾,為強化噪音車嚇阻效果、回應人民對於寧靜生活品質的期待,爰擬具「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違反機動車輛噪音標準者,除提高現行罰鍰額度外,並增訂主管機關對於夜間違規之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得加重處罰;且針對一年內違反二次者,明定應移送監理機關吊扣駕駛執照一年,以杜絕噪音車擾民情事,維護社會安寧與生活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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