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加重處罰違法發出超標噪音之機動車輛,以解決道路噪音公害問題,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品質。草案希望改變現行「抓吵不抓改」的政策方向,推動改裝排氣管檢測認證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因噪音公害而受影響的民眾,解決生活安寧品質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加重處罰違法發出超標噪音之機動車輛。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重處罰違法發出超標噪音之機動車輛,推動改裝排氣管檢測認證機制,以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品質;疑慮:修正案可能增加機動車輛所有權人及使用者的負擔,執行加重處罰可能引發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案能有效解決噪音公害問題,同時兼顧機動車輛所有權人及使用者的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