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具修正草案,增訂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之罰則,以強化氣象設施或設備安全防護;並解決供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保管及處置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安全管理,解決非法行為之處置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使用者和管理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增訂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之刑罰。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罰則強化氣象設施或設備安全防護;疑慮:處罰過嚴可能影響合法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修正草案之合理性和合法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