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增訂過失行為罰則及犯罪工具沒收規定,以嚇阻破壞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不法行為,維護民生安全。草案擬具增訂過失毀壞氣象設施罰則及犯罪工具沒收與處置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維護我國民生安全,保障民眾生活權益,減少氣象設施受損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氣象設施或設備相關人員、企業和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增訂第四項和第六項,分別規範過失毀壞氣象設施罰則和犯罪工具沒收與處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過失行為罰則及犯罪工具沒收規定,有助嚇阻不法行為,維護民生安全;疑慮:規定可能過度限制或濫用權力,影響民眾或企業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草案對民生和產業的影響,確保規定合理且合乎比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