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7220000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0-2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擬修正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四條,限制檢察官在審判過程中對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裁定提起抗告,以避免程序無限循環,保障被告人權。該修正旨在確保司法中立與裁判獨立,防止檢察官對法院施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告避免長期處於人身自由遭剝奪的狀態,保障其人權;同時也幫助法院確保獨立審判權,落實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被告、檢察官和承審法官。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四條,限制檢察官在審判中對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裁定的抗告權。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檢察官無限抗告造成程序無限循環,保障被告人權,確保司法中立與裁判獨立;疑慮:可能造成檢察官在起訴時難以確保蒐證充分,影響案件辦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草案實施後可能影響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10-28
交付審查2025-10-28

案由

本院委員吳宗憲、林沛祥等17人,為兼顧審判品質與人權保障,避免檢察官於起訴後對法院撤銷或停止羈押等裁定重複抗告,造成程序無限循環、壓縮承審法官的獨立審判權、實質侵蝕無罪推定原則,使被告長期處於人身自由遭剝奪之危懼不安狀態,戕害被告人權至鉅,爰明定檢察官於「審判中」不得再對羈押、交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等限制人身自由之裁定提起抗告,以回歸羈押權專屬法院之法官保留原則,確保司法中立與裁判獨立,並防止「無限抗告」淪為「無限施壓」,且促使檢察官於「起訴時」即應完備蒐證程序並詳列羈押理由,亦保障法院依法判案的空間,落實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刑事訴訟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四十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五十三條之十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刑事訴訟法增訂第二百四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