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修正,使公民投票日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以減少選舉頻繁、節省政府預算及企業社會成本。提案認為現行每2年舉行1次公民投票,所需經費及人力資源過大,且投票日放假影響企業營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節省預算、減少選舉頻繁對社會的衝擊,並降低企業因投票日放假而增加的營運成本。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約2005萬名符合公民投票資格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修正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投票日應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節省政府預算、減少社會成本、降低選舉頻繁對社會的衝擊;疑慮:可能影響公民投票的獨立性、增加選務複雜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案時,需平衡公民投票權益與社會成本的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