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針對少年受處分或刑罰執行後,規定觀察期期間不得再犯刑罰,否則不視為未曾受宣告,以保障少年成長與預防再犯。該修正旨在幫助少年順利復歸社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少年避免被視為前科累累,順利復歸社會;解決少年再犯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項,增訂觀察期期間不得再犯刑罰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有助於少年健全成長及預防再犯;疑慮:認定標準不明確可能造成司法困擾。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認定標準明確性及司法執行面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