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3580000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以推動節能減碳和電動車輛產業發展,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該草案希望藉此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並降低轉型成本。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輛使用者無須繳納使用牌照稅,預期可推動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並促進能源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輛使用者和相關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將地方政府得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延長五年至119年12月31日止。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推動電動車輛產業發展;疑慮:可能造成財政損失、租稅優惠可能被濫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政策效果和財政影響的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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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10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7人,為推動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並推動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以利達成二○五○淨零排放目標,特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使用牌照稅法》自民國三十四年制定公布以來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於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布。
二、我國已提出二○五○淨零排放路徑,並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列為關鍵戰略。為推動節能減碳,並鼓勵民眾選用低污染之電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法》授權地方政府得在一定期限內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惟該期限將屆滿,基於持續引導民眾轉換至電動車、降低轉型成本,並推動電動車相關產業發展及能源轉型,爰擬具本修正草案,將地方政府得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限延長五年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租稅優惠應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爰擬具本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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