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以推動節能減碳和電動車普及,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現行免徵規定將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若屆期恢復徵稅,可能抑制消費者購車意願,不利綠色運輸及產業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消費者和電動車產業,解決購車成本問題,促進綠色運輸和產業發展。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將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五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節能減碳、鼓勵使用低污染車輛、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疑慮:延長租稅優惠可能對財政收入造成影響、是否公平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政策推動的延續性與穩定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