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報告事項第48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對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進行修正,內容涉及投票結果的認定與生效條件,提案團體希望藉此調整現行法規的適用。復議案的提出,旨在重新審視原提案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復議,能幫助釐清投票法條文的適用疑慮,確保公民投票結果的正當性與明確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參與公民投票的民眾,以及相關機關對投票結果的認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與民意代表的真實性;疑慮:復議可能造成法規適用不穩定,影響投票結果的認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平衡各方意見,以確保公正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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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27次會議報告事項第48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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