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大學法部分條文,主張明確保障學生、教師、職員在校務會議與校長遴選中的組成比例,並規範學生在校園內的組織機制。提案理由是強化大學自治的民主原則與校園公共參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學生與基層教職員在校務決策與校長遴選的參與度與權益保障可能提升。
主要影響對象
大學學生、教師、職員工,以及學校行政與校長遴選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部分條文,涉及校務會議、校長遴選組成比例及學生組織機制;詳細條號詳見原文說明(說明欄未列)。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學生與教師為校園主要參與者,應有明確比例參與重大決策以落實大學自治;疑慮:固定比例可能影響校務運作彈性與專業治理,各身分群體比例如何拿捏恐有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說明欄未附細節,閱讀時請對照委員會審查版本確認實際修正幅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7-18,2025-07-2
交付審查2025-07-18,2025-07-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社會環境及教育需求不斷變化的情形,大學自治中學生與教師為校園主要參與者,應有權參與學校重大議題或決策討論並提出意見。然現行規定並未明確保障學生、教師及職員工在校務會議與校長遴選組成比例,以及學生在校園內組織機制之具體規範,實難符合大學自治之民主原則。既「大學法」是國內高等教育相關政策、大學治理及運作等事務重要依據,為了改善校園內學生公共參與、校園監督機制,並落實師生權益之保障,以達大學的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之宗旨,爰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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