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增訂行經學校、醫院路段未減速慢行致人傷亡者加重刑責,藉此保障學校與醫院周遭道路安全。該草案旨在減少交通事故對弱勢族群(如兒童、少年及高齡者)的傷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學校和醫院周遭的交通弱勢族群,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和傷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駕駛人、學校與醫院周遭的交通弱勢族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增訂「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規定可保障學校、醫院周遭路段之道路安全,減少交通事故傷害;疑慮:加重刑責可能增加駕駛人負擔,影響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後續影響與實施成效需進一步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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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委員會審查2025-11-2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09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羅廷瑋、謝龍介、廖偉翔等16人,鑑於我國交通事故問題日益嚴峻,重大交通事件頻傳,為保障學校與醫院周遭之道路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交通部統計,全國事故死傷人數自民國110年計479,266人上升至民國113年計527,383人,共增加48,117人,增幅約達10%。且自民國110年至民國113年間統計,兒童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由8,705人上升至12,037人,共計增加3,332人,增幅高達38.3%、少年死傷人數亦增加7.5%;高齡者事故死傷人數,亦由61,383人增加至76,009人,增加14,626人,增幅達23.8%。顯見我國交通事故問題日益嚴峻。
二、依據衛福部民國112年之國人死因統計,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7,063人,居國人死因第8位。其中,運輸事故死亡3,068人,占43.4%。依年齡分析,12歲至17歲之人因事故傷害致死佔死亡人數比例為32.4%;1歲至11歲之人,事故傷害死亡亦為前三大死因。顯見,運輸事故屬事故傷害之主因,又事故傷害對於兒少生命安全之戕害甚巨,亟需修訂相關法規以保障兒少族群之道路安全。
三、鑑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多以搭乘大眾運輸、步行或自行車為主要通勤方式,故學校周邊道路之安全顯重要。又醫院周遭為民眾就醫、行人用路需求較高之交通繁忙路段。為落實兒少與高齡者用路友善環境,保障學校、醫院周遭交通弱勢族群之用路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俾使駕駛人依法減速慢行,以保障學校、醫院周遭路段之道路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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