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提高無照駕駛者及汽車所有人的罰則,以降低無照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和傷亡。該草案希望通過加重罰則來嚇阻無照駕駛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減少無照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和傷亡,保障道路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照駕駛者、汽車所有人及道路使用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提高罰鍰範圍、吊扣牌照及新增沒入車輛之罰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罰則可有效嚇阻無照駕駛行為,減少交通事故;疑慮:加重罰則可能對民眾造成經濟負擔,執法機關可能面臨認定查證義務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審查2025-08-21
委員會發文2025-08-28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謝龍介、廖偉翔、游顥、林沛祥等17人,鑑於無照駕駛違規數居高不下,為保障台灣道路安全,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交通部統計每年3、40萬件交通事故中,約有5萬件無照駕駛,宛若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無照駕駛平均每年造成600多人死亡、6萬多人受傷,是酒駕釀成死傷的六倍。
二、另在無照駕駛交通違規取締統計,近3年取締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每年平均約30萬件。
三、有鑑於無照駕駛違規居高不下,以及釀成死傷之嚴重性,實有提高無照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之罰則。
四、為減少無照駕駛發生之情形,提高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之罰鍰範圍,除產生嚇阻效果外,也事先預防肇事及重大傷亡之發生。
五、另針對汽車所有人應負擔之查證駕駛人是否具備合法駕照的責任,若未盡查證義務仍發生駕駛人之無照違規情形者,提高吊扣牌照以及新增沒入車輛之罰則。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