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針對詐欺犯罪的減刑規定進行調整,以符合原立法意旨,即鼓勵犯罪人填補被害人損失。現行規定未實際受有犯罪利益者僅需自白即可減刑,修法旨在使其更明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挽回損失,並使犯罪人承擔應有的責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明確減刑要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修法符合立法原意,有助於填補被害人損失;疑慮:修法可能增加司法負擔,或使犯罪人難以獲得減刑機會。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法結果符合社會期待與司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