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將「心理健康」納入學校健康教育與服務內容,強化學生心理健康認知與求助行為;並在校園飲食安全方面增列「乙型受體素」(如萊克多巴胺)禁用規範,與現行食品安全管理同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學生可獲得更完整的心理健康教育與求助管道,校園供餐並明確禁用乙型受體素,盼提升學生身心與飲食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學校輔導與衛生人員,以及校園供餐相關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健康教育與服務內容,納入心理健康)及第二十三條(校園飲食安全,增列乙型受體素禁用)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查顯示國高中生憂鬱比例偏高且求助意願低,應導入心理健康教育,校園供餐也應同步禁用乙型受體素;疑慮:課程落實需配套輔導人力,禁用規範與既有食安標準如何銜接、檢驗門檻待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同時觸及心理健康教育與校園食安兩個主題,討論時可分別檢視各自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