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旨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適用性和透明度,新增每年召開會議的規定,邀請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討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更加符合社會需求,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制定更為透明和有效。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新增每年召開會議之規定,明定應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代表共同參與討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適用性和透明度,確保規則符合社會需求;疑慮:可能增加行政負擔,民間團體參與可能影響決策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行政效率與民間參與度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王世堅、黃捷、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適用性與透明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新增每年召開會議之規定,明定應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代表共同參與討論,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符合社會需求,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