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限制詐欺犯僅靠自白和繳回個人報酬即可減刑的情況,確保被害人損失得到填補。修法旨在落實減刑規範意旨,避免詐欺犯輕易獲減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被害人挽回損失,落實詐欺犯減刑的公平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犯罪者、被害人及司法相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前段,增訂詐欺犯需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財產或賠償非財產損失方可減刑,法院將酌定賠償金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減刑規定符合立法原意,重視被害人權益;疑慮:可能增加司法和檢警的工作量,影響詐欺犯的自白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細節和實施效果需進一步觀察和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