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至2030年12月31日,以推動綠色交通和新能源車輛普及;現行優惠將於2025年底屆滿,延長優惠期盼能促進低碳運具轉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車主減輕經濟負擔,並有助於推動交通領域淨零碳排政策;同時可促進新能源車輛市場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車主和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將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措施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稅收優惠有助於推動綠色交通和新能源車輛普及,促進低碳運具轉型;疑慮:延長優惠期可能對政府財政造成衝擊,且充電基礎設施不足可能仍是推廣電動車的瓶頸。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案時,需平衡稅收優惠與財政收支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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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10
黨團協商2025-12-16
案由
本院委員蘇清泉、游顥、羅廷瑋、林沛祥等17人,為推動綠色交通及提升新能源車輛普及率,政府持續透過《使用牌照稅法》提供電動車輛稅制優惠,並多次延長減免期限以促進低碳運具轉型。現行電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減免措施原定於2025年底屆滿,然因市場普及率尚未達成預期目標,且仍面臨充電基礎設施不足、家用充電樁建設成本高昂及申請程序繁瑣等結構性瓶頸,若驟然取消優惠將影響民眾購置意願,不利交通領域淨零碳排政策推進。為確保產業發展動能並加速綠色運輸轉型,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措施至2030年12月31日。此舉旨在緩解車主經濟負擔、完善充電網絡建設之過渡期配套,同時強化政策誘因以提升市場接受度,俾利實現環境永續與能源轉型之雙重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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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使用牌照稅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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