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增訂心理健康教育相關規定,以因應青少年日益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現行法規僅規範健康飲食教育,忽略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此修正案旨在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協助建立壓力因應與情緒調節能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學生,特別是國中生,解決他們日益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如情緒困擾、身心症狀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生、教師和學校,需配合實施心理健康教育課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增訂第四項,明定健康課程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心理健康教育有助於學生心理健康意識的提升;疑慮:課程實施的可行性、教師培訓問題、課程內容是否適當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正案的實施需謹慎規劃,以確保課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案由
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0人,鑒於近年來青少年情緒困擾與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嚴重,根據統計超過半數國中生承受未來壓力,出現情緒問題及身心症狀之風險大幅上升,另有逾三成青少年有社群網路沉迷傾向,與之相應之心理健康風險亦顯著攀升。現行《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雖已明定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惟課程內容僅限於健康飲食教育,對於心理健康教育未有明文規範,難以因應青少年實際之身心需求。為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協助其建立壓力因應與情緒調節能力,建構健全預防與支持體系,並參酌加拿大安大略省推動義務性心理健康課程之成功經驗,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四項,明定健康課程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以完善校園健康教育內容,促進學生身心發展與生活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嚴峻,影響生活品質與學習成效,根據報導顯示,超過半數(54.3%)國中生承受未來壓力,且感受到壓力者出現情緒困擾與身心症狀的比例,分別為未感壓者的2倍與3.5倍,顯示情緒困擾已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與學習。另有16.4%的學生每週超過一次感到情緒低落,顯示情緒問題普遍存在。青少年每日使用社群媒體時間長達5小時,約37.7%的青少年有網路沉迷問題,沉迷者出現情緒困擾的比例為非沉迷者的近2倍,出現多重身心症狀的可能性高達3倍,進一步影響身心健康與社會功能。
二、當前學校健康課程未明文涵蓋心理健康內容,難以因應學生實際需求,現行《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僅明定健康課程應包括飲食教育,對於心理健康問題未有具體規範,不足以回應青少年因課業壓力、網路使用與社會變遷所引發之心理健康挑戰。
三、參考國外立法例,心理健康教育已成國際趨勢,加拿大安大略省自二零二三年起將心理健康課程納入七、八年級健康與體育課程,並提供教材、互動學習資源與暑期支援服務,幫助學生識別壓力、認識心理疾病、去除污名並建立求助知能。
四、為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意識,爰參考加拿大相關課程,研議將現行學校健康課程明文涵蓋心理健康內容,使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能得到更多的重視。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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