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旨在明確配偶在病人自主權利中的角色,避免因民法爭議造成實務適用問題;提案委員認為應納入配偶概念以達明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需要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病人及其家屬,特別是配偶,能更清楚其參與權利與義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要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病人及其配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第二項,增訂配偶應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納入配偶概念可避免爭議,落實立法精神;疑慮:可能引發民法上關於配偶是否為血親的爭議,影響法律適用與解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關注各界對配偶角色認定與法律適用之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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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5-16,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16,2025-05-2
委員會審查2025-05-28
委員會審查2025-05-29
委員會審查2025-08-20
委員會發文2025-09-04
案由
本院委員李柏毅、張宏陸、蘇巧慧等16人,鑒於本法的立法目的與立法精神均未有意排除配偶之參與,為了避免民法上關於配偶是否為血親之爭議而造成實務適用上的問題,故將配偶概念納入,以達明確,爰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條第2項增訂配偶應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病人自主權利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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