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主要針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參與對象、程序及家屬角色進行調整,以落實病人自主權利。草案擬增列配偶為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人,並修改參與方式由強制改為鼓勵。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精神障礙者確保其預立意願書真實性,並強化家庭支持角色,落實病人自主權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意願人、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屬。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列配偶為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人,強化家庭支持角色,落實病人自主權利;疑慮:強制參與改為鼓勵可能影響預立醫療決定的真實性及效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界對於草案修正內容的意見,確保修法符合社會期待及病人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