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政府組織調整,內政部役政署業務已全數移回內政部辦理,提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已無適用必要的「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屬組織改制的法制配套。
能幫助到什麼
使法規與機關現況一致,完成役政署改制後的法制清理,避免舊組織法殘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為內政部及承接役政業務的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非逐條修正。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關已併回、舊法無適用必要、符合法規清理;疑慮:公開討論爭議不多,多屬技術性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機關裁併後的組織法廢止案,可同時看業務承接機關是否已調整職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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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5-02,2025-05-0
交付審查2025-05-02,2025-05-0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6人,鑑於政府組織調整作業,內政部役政署業務已全數移入內政部辦理,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已無採用之必要,應配合辦理廢止,擬廢止「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役政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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