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以提高電動車銷售占比,達成減碳目標。該草案旨在鼓勵國人購買電動車輛,減少污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輛銷售商提高銷售量,幫助民眾減少購車稅負;解決國內電動車銷售占比低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輛購買者、銷售商及政府財政收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自2024年底至2025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優惠期限有助提高電動車銷售占比,達成減碳目標;疑慮:延長優惠期限可能減少政府財政收入,補助效果可能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優惠期限延長對財政收入及電動車銷售的實際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10
案由
本院委員羅明才、羅廷瑋、林沛祥、廖偉翔、謝龍介、游顥等20人,考量國內購置電動車輛之占比仍低,去(113)年國內電動車銷售約3.8萬輛,僅佔全部新車45.78萬輛中的8.3%,電動機車總銷量為78,928輛,占機車總市場(752,628輛)的10.48%,與國發會「2030年新售電動車及電動機車占比達30%、35%」的目標有明顯差距。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益嚴重,節能減碳刻不容緩,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期限自今(114)年底到119年12月31日,以持續鼓勵國人購買低污染、高效能之電動車輛,打造潔淨家園,實踐永續發展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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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使用牌照稅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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