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減免優惠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以推動綠色交通和新能源車輛普及。現行減免規定即將屆期,草案希望藉此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達成低碳轉型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購買者減少財政負擔,促進綠色交通和新能源車輛的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購買者和新能源車輛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減免優惠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減免優惠有助推動綠色交通和新能源車輛普及,達成環境永續與經濟發展的雙贏目標;疑慮:延長減免期限可能減少政府財政收入,不確定是否能有效推動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經濟效益與財政收入的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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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10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廖偉翔、羅廷瑋等27人,為推動綠色交通、提升新能源車輛普及率,政府針對電動車輛提供使用牌照稅減免優惠,並多次延長優惠期限,以鼓勵民眾轉向低碳運具。然而,現行減免規定即將屆期,而電動車市場仍處於推廣階段,考量購置成本仍高、充電基礎設施尚未普及,若貿然取消優惠,恐影響民眾購買意願,進而影響我國交通運輸朝向低碳轉型之政策目標。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減徵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達成環境永續與經濟發展之雙贏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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