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9900000

「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2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將非核家園願景調整為非碳家園,以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並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調整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名稱;同時提升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為法規命令,納入企業代表參與。這些修正旨在因應氣候變遷、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的平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我國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並為企業提供更明確的碳費費率審議機制,幫助企業規劃未來發展策略。同時,修正案也關注氣候變遷對國民健康的影響。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台灣的能源政策、企業經營環境和國民健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和第二十八條,涉及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名稱調整、非核家園願景調整為非碳家園、氣候與健康問題的關注、以及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辦法的法規命令化。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我國應調整非核家園願景為非碳家園,以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碳費費率審議會應納入企業代表,以確保企業發展權益;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調整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名稱。疑慮:核能政策調整可能引發安全和環保爭議;碳費費率提升可能影響企業競爭力,特別是能源密集產業。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能源政策、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確保修正案能有效推動我國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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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林沛祥等17人,有鑑於世界各國陸續重啟核電,將核電作為「淨零碳排」的能源拼圖之一,爰我國應修正非核家園願景為非碳家園;另鑑於我國將自2025年開徵碳費,一般費率起徵價為每噸碳排放量300元,每兩年階梯式調漲,預計2030年後達1,200元至1,800元間,嚴重影響企業發展,應提升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為法規命令,明定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組成應包含企業代表;另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配合調整業務主管部會名稱,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建議配合調整業務主管機關單位名稱。(修正條文第二條及第八條)
二、另鑑於2018年通過「以核養綠」公投案,廢除「非核家園」條款(原電業法第二十五條之一),對應近年台灣相關民調仍顯示民眾支持核能發電,包括去年5月《菱傳媒》「清潔能源公眾態度」民調高達83%的民眾支持核能;去年6月《美麗島電子報》國政民調64.1%民眾認為有必要延長國內核電廠的使用期限;去年7月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公布最新民調也顯示,逾6成民眾支持以「核電」做為2050淨零因應策略,更有逾半數民眾認為應啟動核四;去年6月台灣民意基金會針對民眾是否贊同「非核家園」政策進行民調,也顯示有近4成6不贊同「非核家園」政策,高於贊同的4成2。而根據今年(114年)2月國民黨智庫民調,有73%的民眾支持核電廠運轉年限由40年延長至60年,並有57%的民眾支持修正氣候變遷法與環境基本法將非核家園目標調整為非碳家園。爰我國亦應積極調整非核家園願景為非碳家園願景,以實現「2050淨零碳排」目標。(修正條文第五條)
三、因應第二十八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氣候與健康宣言」對氣候與健康的交互影響及重視,將世界衛生組織對健康相關主張和氣候變遷結合,以正視極端氣候並積極解決國民因應氣候變遷之健康問題。(修正條文第八條)
四、提升「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之子法位階為法規命令,明定「碳費率審議會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三人,其成員應包括有關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企業代表。(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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