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從12萬元提高至20萬元,以減輕民眾因長期照顧所帶來的經濟負擔。提案者認為,隨著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現有的長照支出已對家庭經濟造成沉重負擔,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支持。
能幫助到什麼
若此草案通過,將能幫助到需要長期照顧的家庭,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特別是對於每月照顧費用高達2萬至4萬元的家庭。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要長期照顧的家庭和相關稅收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從12萬元提高至20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民眾經濟負擔,符合社會對長照政策的需求;疑慮:增加政府財政支出,可能需要重新調整稅收政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需考慮其財政可行性及實施後的社會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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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8-29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12-05,2025-12-0
三讀2025-12-05,2025-12-0
黨團協商2025-12-01
案由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有鑑於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皮爾森數據公司合作統計照顧者每月用於照顧費用,平均為2萬至4萬元,高達87%民眾對未來花費感到擔憂。顯見,不少國人認為長照支出已對其家庭經濟造成沉重負擔。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原先的12萬,比照「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升為20萬元,以臻完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明年(2025年)台灣每5人就有1人是長者,老年人口將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
二、經查2023年11月底,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皮爾森數據公司合作統計照顧者每月用於照顧花費,平均為2萬1923元,其中約有7.63%每月花費超過4萬元,高達87%民眾對未來花費感到擔憂,尤以30至50歲及有經驗照顧者最為憂心。
三、另外,總統賴清德於2024國家希望工程亦提出長照3.0政策,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預計將持續提高至每月最高1萬5000元,1年最高18萬元。
四、由此顯見,民眾認為長照支出已對其家庭經濟造成沉重負擔,政府提供的長照相關政策措施仍有不足。
五、綜上所述,爰修正第十七條條文,114年元月起,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原先的12萬,比照「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升為20萬元。
提案人
連署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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