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6420000

「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2-1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電動車免牌照稅政策五年,以推動電動車發展和淨零碳排目標。現行免稅政策將於2025年底到期,草案希望繼續優惠電動車車主,促進環保和產業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車主減少負擔,持續推動電動車產業技術創新與發展,解決充電樁成長和設置昂貴等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電動車車主和產業,以及未來可能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延長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五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免稅政策有助於達成淨零碳排目標,推動電動車產業發展;疑慮:延長免稅政策可能減少財政收入,不公平於燃油車車主。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需平衡環保目標和財政收入的考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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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5-03-14,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14,2025-03-1
委員會審查2025-11-05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審查2025-12-04
委員會發文2025-12-10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林沛祥、羅廷瑋、李彥秀等19人,有鑑於電動車免牌照稅政策將於2025年底到期恢復徵稅,然而我國電動車的普及目標尚未達成,且近年來電動車發展仍遭遇充電樁成長不成比例及家用充電樁設置昂貴且耗時等瓶頸問題。為持續提升市場接受度,免稅政策仍具有重要導引作用,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再繼續延長免稅政策五年,以持續提升電動車發展,促進淨零碳排目標之達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已確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為促進電動車輛之推廣普及,實有延長免徵期限之必要。尤其相較於燃油車之碳排放量,電動車輛低汙染、零排碳,有助於建構永續之環境,達成我國綠能環保之目標。爰修正第二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再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五年。
二、我國推出免徵電動車輛牌照稅,政策推動至今,除減少減少車主之負擔以外,同時提高國人購買電動車之意願,進而推進我國電動車產業之技術創新與發展、強化產業經濟鏈結,然而政策推動受到不少國人支持之外,又考慮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實有延長免徵之必要性,爰修正本法第五條。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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