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3490000

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3-1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的提案。提案理由認為該法以五十五歲以上定義「壯世代」並無國際組織採用,恐混淆中高齡與高齡的福利需求、造成政府資源重複投入並排擠弱勢預算,且質疑有特定人士藉該法謀取私利,故主張廢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避免政府就特定年齡族群重複投入資源、減少業務疊床架屋,並回應對立法過程涉及利益的疑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高齡與高齡族群、相關產業及主政部會。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整部法律的廢止案,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全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五十五歲的年齡定義缺乏國際依據、易造成資源重複與世代對立,且有藉法謀私之虞,應廢止;疑慮:廢止是否影響既已推動的相關政策與措施,以及對立法動機的指涉屬各方公開論點,仍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會期另有同名廢止案(如第1063案),可一併對照不同提案的理由與連署。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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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3-07,2025-03-1
交付審查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委員林俊憲、郭國文、吳沛憶、王定宇等32人,針對近年來多數國際組織及政府均提倡鼓勵高齡人口參與社會活動,但我國之「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卻使用未有國際組織採納之55歲以上年齡定義,不僅混淆中、高齡人口與高齡人口社會福利需求,更將導致政府重複投入大量資源予特定族群,排擠弱勢族群福利預算,造成世代對立等問題。尤有甚者,部分有心人士企圖透過本法之法律效力謀取私利。為避免此法淪為特定團體或個人謀取私利之工具,擬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法第二條將55歲以上年齡之國人定義為「壯世代」,然現行各國際組織有關人口年齡層之定義,國際勞工組職(ILO)定義45歲以上為中高齡,聯合國(UN)定義65歲以上為高齡,國際間並無以55歲為界線定義人口年齡層之情形,且我國政府已於各相關部會投入大量預算用於中高齡者,為避免政府資源重複投入,排擠其他弱勢族群福利,爰擬提案廢止。
二、經查,於本法三讀通過前,已有特定有心人士透過成立協會、公司及註冊商標等方式,搶佔其自創之「壯世代」一詞使用權,該特定人士成為立法委員後,不僅強力主導本法立法過程,更於本法三讀通過後,透過凍結預算等方式迫使各部會修改法律命令,意圖以本法賦予此名詞之法律效力謀取私利,無視「立法委員行為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關立法委員應利益迴避之義務,並以本法其他立意良善部分遮掩其意圖,為避免本法淪為個別特定團體或個人謀取利益之工具,爰擬提案廢止「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

提案人

連署人(28)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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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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