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提案理由指現行制度已大幅調降年金所得替代率、連續十年每年再減百分之一點五,且年金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而高齡家庭物價指數年增率較全體為高,已退休公務人員生活壓力增加,故主張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回應退休公務人員因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壓力,調整年金所得替代率或調整連動方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已退休及將退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調整年金所得替代率逐年遞減及與在職薪俸脫鉤的相關規定;確切調整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物價上漲對高齡者影響大、年金逐年遞減又與薪俸脫鉤,造成退休人員生活壓力,應修正;疑慮:放寬所得替代率或恢復連動對基金財務及年金改革成果的影響,仍有不同立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年金條文調整牽動基金財務與年金改革,可留意提案的具體所得替代率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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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2025-03-04
復議2025-03-07,2025-03-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廖偉翔等17人,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已大幅減少依法審定年金之所得替代率,且連續十年內每年再減少百分之一點五之所得替代率,更規定年金不再隨在職人員薪俸調整。然鑑於近年物價飛漲,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年升高,依據主計總處發布之「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發現物價成長對高齡者影響更為嚴重,對已退休之公務人員生活產生極大壓力,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107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已退休人員年金之所得替代率,最高70%、最低45%,且自109年1月1日起每年再減少1.5%,逐年連續減少十年,直到所得替代率變為最高60%、最低30%,更規定年金自107年7月1日起,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
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報告指出,112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高達2.5%,但高齡家庭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高達2.8%,連同107年起試編結果也顯示高齡家庭年增率連續五年都高於全體年增率,顯然物價上漲對高齡者影響極大。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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