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調整老年給付的請領上限。提案因應高齡社會與高齡者持續就業趨勢,主張現行一次請領最高45個月、60歲後年資最多採計5年的規定,未隨投保年齡上限提高至65歲而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可使65歲後仍在職、繼續投保的高齡勞工,在老年給付的年資採計與請領月數上獲得較高保障。回應「老而不休」族群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65歲後仍就業並投保的高齡勞工、勞保基金財務、勞動與社保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九條:一次請領給付上限由最高45個月調整為50個月;超過65歲之投保年資不設採計年限,惟合併65歲前年資一次請領以最高55個月為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投保上限已提高至65歲,給付採計規定應同步調整以反映高齡勞動現況;疑慮:增加給付支出涉及勞保基金財務壓力,須評估精算與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退休給付試算的條文,建議對照自身投保年資看請領月數的變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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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廖偉翔等19人,為因應老齡社會,世界各國無不推動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並給與適切保障,其中高齡工作者之勞工保險問題尤其受到重視,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民國107年臺灣成為高齡社會,114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只花費7年的時間,人口老化速度堪稱世界之最。65歲以上勞動參與率,在112年11月一度衝破10%,113年6月,65歲以上就業人數更達到42.8萬人,顯示「老而不休」的觀念接受度提高。但分析背後原因,大多是因為「經濟上需要」而工作,然也有部分是經濟狀況良好,惟不想與和社會脫節,透過工作找到自我價值,再次投入職場。
二、此外,民國111年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預估為1,630萬人,至119年將降為1,507萬人,159年將再降為776萬人,較111年減少超過一半以上,中高齡、高齡勞動力參與率皆呈上升。
三、又依據內政部統計,112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0.23歲,其中男性為76.94歲、女性83.74歲,均較全球平均壽命高並持續上升,故65歲以上高齡就業仍具有勞動生產力,政府因應高齡社會近年積極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尤其勞工保險問題更應重視中高齡及高齡勞動者勞動權益。
四、再依勞動部勞保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數」截至113年9月底統計資料,退休族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可能重返職場,依法必須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有55萬名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勞工再投保,其中65歲以上有26.9萬人。於101年修正已將投保上限由60歲提高至65歲,但「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對於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仍以最高45個月為限,又超過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採計5年,未隨投保上限65歲而調高,已不符合目前少子女化及老年化社會之勞動力實際狀況,並造成勞工權益損失,爰修正一次請領給付上限調整為50個月,超過65歲之投保年資,不設採計年限,惟合併65歲前之年資一次請領最高55個月為限。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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