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9800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4-11-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加重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的處罰。提案指近年查獲假車牌件數明顯增加,認現行最高約一萬零八百元罰鍰不足以嚇阻。
能幫助到什麼
可透過提高罰鍰嚇阻偽變造車牌行為,回應其衍生的行車安全與治安隱憂。對監理稽查與用路安全相關。
主要影響對象
一般用路人、車輛持有人、監理與警政交通稽查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方向為提高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的罰鍰額度;具體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假車牌件數激增且涉酒駕逃避、犯罪規避查緝,現行罰鍰偏低應加重;疑慮:單純提高罰鍰的嚇阻效果、與刑事責任的競合,以及查緝能量是否同步提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期刑法第212、214條修正同屬「打擊假車牌」議題,建議併同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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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1-29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陳秀寳、王美惠等16人,鑒於近年被查獲之偽造、變照車輛牌照件數增多,不僅危害道路行駛安全,亦對治安造成一定隱藏風險,現行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最高可處一萬零八百元罰鍰,為有效遏止此行為,應加重處罰,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高速公路局統計,疑似偽造車牌的件數,2022年519件,2023年924件,2024年上半年共查獲1043輛車子使用偽變造車牌,超過去年整年924輛,約是去年同期331輛的3倍多。
二、車牌為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之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0,800元罰鍰,為有效遏止此行為,應提高罰鍰加重處罰。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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